【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07.12.12 03:15 am
 


中共國務院昨(11)日公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未來大陸台商對外匯出帳上盈餘,須課徵10%的利潤匯出預提所得稅,大幅提高企業匯出權益性收入的成本;新條例也言明,將從嚴認證「高新技術產業」,傳統產業台商恐將再次面臨嚴格淘汰戰。

不過,新公布的條例中,仍留下諸多未解疑點,包括諸多台灣上市櫃公司關切的境外控股公司如何規劃,才能享有最大節稅效果等,內容裡找不到答案。整體而言,新條例和母法一樣,體現了中共最新的產業價值觀,如對環保節能、基礎建設、及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的重視,也讓不少難以和這套價值觀合一的傳統產業業者,立足空間更小。

大陸今年3月公布新版企業所得稅法,強調明年元旦起,將實施內外資統一企業所得稅。未來,大陸台商將不再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率及「兩免三減半」(獲利起前兩年免企所稅、後三年減半徵收)等優惠政策。除非台商能拿到「高新技術認證」或是投入基礎工程、化身環保節能廠商等,否則都難逃脫重稅陰霾。

過去一年,不少台商為了避免日後要繳交25%高於以前的企業所得稅及預提所得稅,紛紛把控股公司搬到香港、新加坡等低稅區,並提前匯出帳上盈餘,或及早啟動再投資退稅優惠。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松棋表示,過去一年,台商常用的幾招應變措施,勉強都能發揮功效,例如在年底前匯出帳上盈餘,還可享受免稅匯出待遇。但昨天公布的條例中有幾處留待日後說明的事項,卻可能壓縮台商預期的節稅空間。

例如,該條例的母法─大陸新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可享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但條例中,僅概括表述,高新技術須擁有核心自主權,研發費用、產品收入需佔一定比率,如何申請、誰來認證,卻保留彈性空間。

這也讓過去不少台商絞盡腦汁拿到的「高新技術」認證,是否等同條例指稱的「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充滿未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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