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梁岱琦/台北報導】

2007.11.29 03:10 pm
 


張淳淳不只把買房子當成理財的良方,她也愛「屋」及「烏」,在她的鼓勵下,助理也從無殼蝸牛升格為有屋一族。

一個26歲的年輕女孩,一個月領三萬多塊的薪水,感覺買房子像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助理看著老闆房子一間、一間買,領死薪水的她,心想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像老闆一樣? 沮喪之餘,工作也就提不勁來。張淳淳表示,「我的助理原本在通化街租了三坪大的套房,房租一個月要14000元,還不包括水電」,三萬多元的薪水扣掉房租,只剩下不到兩萬元,「她還要給家裡錢,加上吃飯等費用,每個月都存不了錢,當然不開心,不知道工作的目的在那?」。

張淳淳分析,助理每個月最大、最不必要的支出就是房租,因為自己豐富的經驗,認識了不少熟悉的仲介,張淳淳覺得助理應該要買個「二房一廳」房子,一間住、一間租人,這樣每個月才有辦法存錢,就要求仲介幫忙留意有沒有適合的案件。「加上那時我剛好有空房子,就讓助理先搬進去住,這樣她省下房租,我還每個月先從她的薪水扣兩萬,強迫她存錢」。結果助理存到40萬時,剛好在和平東路三段有一間每坪二十幾萬、不到二十坪的中古屋,助理就用這40萬當頭期款,買了生平第一間房子,「現在她每個月收的房租扣掉貸款,一個月還賺二千多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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