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產業           2007/06/23

中時電子報巫彩蓮/台北報導投資型保單成為保險產品的主流,各壽險公司投資型保單賣得「嚇嚇叫」,但是,投資型保單設計牽涉投資標的選擇、複雜的帳戶價值計價,衍生的糾紛也不少,根據現代保險雜誌統計,投資型保險最常出現的糾紛有八大類,其中以「保戶未意識投資風險由自己承擔」為最大宗。
  根據統計,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保費占全體新契約比重六成左右,這代表投資型保單,不但是壽險公司的主力商品,亦是民眾所購買的主力保險商品。但是投資型保單熱賣,所引發的保險交易糾紛也跟著增加。根據金管會統計去年申訴資料,人身保險非理賠申訴案件中,投資型保險商品申訴案件比重達26.6%,相較於前年的11.6%,出現大幅度的成長。
  面對保險業務員動人的行銷話術、複雜的商品設計,現代保險雜誌統計指出,投資型保單共潛藏八大交易陷阱,分別為:未意識投資風險應由保戶承擔、誤以為保險公司提供保證投資報酬率、說明不清、招攬不實、不清楚各項費用、標的挑選未配合規劃目標、未慎選保險公司與壽險顧問、未能有紀律的理財及長期持有。
  保險業者指出,民眾必須了解,投資型保單的商品設計,主要精神在於把投資標的選擇權交給保戶,但既然是投資,就有賺賠的風險,投資型保單並不像儲蓄險、年金險等傳統保單,由壽險公司扮演投資決策的角度。
  從上述八大糾紛可以發現,民眾在購買投資型保單若發生糾紛,除了自身對於投資報酬認知不足之外,保險業務員也必須負起部份的銷售責任,像是保單內容說明不清、招攬不實等,均因此而起,因此民眾在購買投資型保單時,要善用十天猶豫期,多方詢問專業人士,選擇最合適自己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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