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06.21 03:06 am
 


今年9月、10月有多項關於投資型保單改革性的新政策陸續上路,條條規定都限縮投資型保單的彈性,壽險業者形容,主管機關政策連澆兩個月冷水,將使得下半年投資型保單熱潮退燒。

壽險業者指出,對投資型保單最重要的限制,9月、10月各有二項。在9月1日將上路的保單送審應注意事項中,影響最大的是首年向保戶收取的附加費用不得逾60%,五年內不得收取150%,第二則是投資型保單的目標保費將比照傳統壽險訂出費率表。

由於過去兩年投資型保單糾紛多,主要都出現在附加費用上,對保險業者來說,由於業務員是依照目標保費收取佣金,設計首年高目標保費,可以刺激業務員多賣些保單,而消費者在不了解情況下,購買保單後才發現第一年繳的錢都跑到附加費用。

不過,首年高目標保費有缺點也有優點,集中在前幾年「付完」,未來都不用再付出附加費用,壽險業者分析,羊毛出在羊身上,主管機關限制附加費用,壽險業者肯定要從其他地方收取,最近就有不少壽險業推出後收型手續費的產品,隨著資產增加,每年都要繳一次附加費用,若投資20年,第一年投資的資金等於被收20次,對消費者不見得最有利。

加上目標保費收取要依照標準化的費率表,一家已推出投資型保單三年的壽險業者主管說,投資型保單原先訴求的變額萬能的彈性將大大降低,簡直就是將投資型保單「傳統化」,

據了解,已有多家原定要在下半年推出新的變額萬能壽險保單的公司,都緊急中斷原有保單規劃,將依照新規定重新企劃、精算,而不符合規定的舊保單只能賣到8月31日。

業者認為,投資型保單原先的精神就是在投資部分自主,但盈虧自付,跟過去傳統壽險,以平準化保費收費,多繳的保費則是給保險公司運用,意義並不同,應要在市場上自由競爭。業者抱怨,現在把投資型保單的佣金、目標保費都趨向「平準化」,把投資型保單變得愈來愈像傳統壽險,失去原有投資型保單的特色。

10月還有二項重要的新規定要上路,將有新版示範條款上市,但目前細節還沒有底定,另一項則是投資型保單的保額與保價要有一定比重,也就是說,萬一投資獲利太好保單價值大增,客戶不旦不能再增加投資,還要再繳錢到投資型保單的「保險」部分,提高保險額度。

新規定壽險保額與保單價值的比率,愈年輕愈高,主要分為三級:40歲以下者,比率不低於130%;41歲至70歲者,比率不低於115%;70歲以上,比率不低於101%。

最大衝擊的是將投資型保單視為定期定額投資工具的客戶,只要投資獲利過高,下期就不能再放資金再到投資帳戶中,必須要再增加保險部位,但是躉繳並不受限,變額年金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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