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8.01.14 11:05 am
 


保險商品已深入民眾生活,惟保險糾紛的消息時有所聞。保發中心根據過去六年申訴案件歸納,建議消費者在投保前、投保後應注意七大事項,包括仔細閱讀保單條款、投保時應據實以告等。

保發中心自91年起設立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受理民眾的保險理賠申訴案件,近六年已受理超過8,000件,當中八成以上案件可經調處後解決。不過,保發中心指出,消費者若能在投保前後多多注意,便可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首先消費者在收到保單後一定要仔細閱讀保單條款,並核對商品內容與業務員所言是否相符,尤其應注意保單條款載明的承保範圍及除外事項,以免事故發生後無法獲得理賠。其次,投保時對要保書的書面詢問應據實以告,避免影響保險公司核保評估,而依保險法規定解除契約,且不退還已收保險費。

第三大類狀況是投資型保單相關問題,因投資型保單涉及投資標的、費用、投資收益及風險,消費者在投保時,應注意首年度費用比例,並評估自己的財務能力及保險需求;如遇業務員建議將傳統壽險保單轉換為投資型保單時,應了解轉換前後差異再決定。

第四種常見狀況是,是保戶換工作時,應主動通知保險公司。第五種狀況則是要保人搬家時,忘了時通知保險公司,以製沒收到繳費通知單,忘了繳交保險費而導致保險契約停效,或是以信用卡繳保費者沒注意到卡片有效期限,或是「剪卡」時,忘了已約定透過該張卡片繳交保險費。

第六大類狀況常見於發生車禍事故時,保發中心建議,開車時若發生車禍,應依規定報警處理,以免責任不清,日後向保險公司求償時發生糾紛。

最後則是車禍事故和解,保發中心說,發生車禍事故要和解時,應依保單條款約定,通知保險公司,一方面可獲專業協助,一方面可避免無保險公司參與,產生日後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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