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 曹佳琪 】

2007.12.13 04:30 am
 


央行今年起對新募集基金要求資金匯出海外必須百分之百避險,雖不溯及既往,但是卻利用其他的方式要求舊有基金同步辦理。不少投信業者認為,央行控管資金匯出的確必要,但不應該管不到境外基金就從境內基金下手,這樣顯得不甚公平,同時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國內投資人喜愛境外基金的程度優於境內基金,投資人愛買境外基金,資金迅速流出海外,也是央行相當清楚的。不過,由於央行管不到境外基金,就僅能從境內基金下手,凡是國內投信發行的海外基金,央行都要控管其資金匯出,甚至不惜提出增加避險成本才能放行基金通關的檯面下條件。

央行把關境內基金,究竟對資金匯出海外有多少防堵作用?投信業者評估,實際效用並不大,主因是資金流出海外大多還是透過境外基金,境外基金對國內投資人的吸金魅力有多少,央行也相當明白,只是無從管起。

投信業者認為,央行「卡住」國內投信發行的海外基金,境外基金照賣卻沒有問題,實在有失公平,讓央行極力將資金流在台灣的作為打折扣。

業者建議,央行可以針對國內銀行通路把關,透過銀行局對國內銀行做總額控管,規定一天不得銷售境外基金的金額,然後根據銀行通路多寡進行配銷,這樣才能有效管理國內資金外流的問題,治標又治本,讓境內基金與境外基金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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