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7.09.12 02:17 am
 







 


近年許多保險業務員賣保單打著理財和節稅的招牌,為了衝業績,審核不確實,引發不少糾紛。金管會最近就接到許多民眾投訴,其中又以還本型、增額終身等商品的案件最多。

金管會已發函壽險公司,要求落實財務核保程序,文宣的內容也不能誇大。

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最近接到的保險投訴案件中,受害人很多都是有錢人,當初買保單時只聽信業務員的一面之詞,認為可以享有高報酬,或是可以理財或節稅,因此購買高保額的還本型商品,年保費動輒數十萬元,甚至有人一年保費就要花500、600萬元,等到期間資金調度不過來被迫提前解約,才發現報酬不如預期,於是一狀告到金管會。

金管會深入了解後發現,部分保險業務員為了衝業績,往往在核保時對於被保險投保目的或險種、年收入、家庭狀況等財務狀況未確實了解,幫客戶規畫不當的保單。

官員舉例說,有的保戶只有200萬元存款,業務員卻幫客戶規畫一張年繳200萬元的保單,期間20年,等於是要保戶在往後幾年借錢繳保費,即使是保單借款也要利息;等到保戶無力繳費時,提前解約才發現報酬不如預期,糾紛因此層出不窮。

為避免類似個案不斷發生,金管會因此發函壽險公會轉告相關壽險公司,要求業者確實執行財務核保程序,以及落實保險通報制度,以妥善評估被保險人實際經濟需求,後續支付保費能力與投保金額是否恰當。官員說,如此不但可避免不當保單引發的糾紛,也可避免詐領保險金案件。

官員強調,保險業務員未來不能只以節稅或理財,作為招攬保單的訴求,核保人員應該考量要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財務、健康狀況等因素,也就是「認識客戶」。此外,在廣告文宣方面,金管會也要求業者不能「報喜不報憂」,資訊必須充分揭露,而且要強調這是「保險」商品,讓客戶了解相關風險,避免日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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