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7.09.12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複利增額終身壽險的申訴糾紛比連動債投資型保單還多!金管會近日發函各壽險公司,要求落實財務核保及保險通報,另外,仍在銷售複利增額保單的公司,限期重新檢視廣告文宣,不得一再強調理財帳戶概念,必須將最好及最壞的情況並陳,若公司方面管理有疏失而出現糾紛,金管會通常會要求公司負責,儘可能返還保費或降低保費。


    標榜複利滾存 保戶霧煞煞


    所謂複利增額終身壽險是前二年開始熱銷的商品,算是儲蓄險或還本險,公司強調繳費期間三%、繳費期滿六%複利滾存,號稱比定存更划算,符合退休生活需求,在市場上造成熱賣,但近期則紛紛出現保險糾紛,告上金管會。


    金管會副組長施瓊華指出,這種保單常見的糾紛都是「有錢人」,例如有保戶現在手上有二、三百萬元,就在保險業務員的勸說下,一次投保複利增額保單,但這種保單繳費期間可能是六年、十年甚至二十年,保戶隔年後就沒有二、三百萬元的現金可繳費,業務員再勸說保戶以保單借款或房屋抵押貸款的方式,續繳保費,最後保戶發現利息不划算,因此告上金管會。


    中途解約 複利增值難拿回


    也有人是因為乍聽複利滾存,卻沒有去仔細分辨其實是「保額複利增值」,並不是已繳保費或保單價值複利增值,所以保單期間想要中途解約,卻發現被扣了許多成本及未如預期複利增值,也產生不少糾紛。


    施瓊華坦言,目前複利增額保單的糾紛比連動債保單還多,因此金管會要求各公司必須落實財務核保及通報,例如保戶明明年收入一百萬元,卻一年要繳交一百萬元的保費,明顯不太符合常情,另外,如保額大小、險種、年齡、家庭狀況、投保目的、職業等都要考量,嚴禁業務員用「理財帳戶」、「節稅」等鼓勵保戶投保。


    施瓊華指出,保險是長期保障,無法與銀行定存的短期利率相較,因此保險局也要求仍在銷售複利增額保單的宏泰人壽及遠雄人壽要重新檢視文宣,要強調短期利率是變動的,但保單利率卻是長期的,另外保單借款必須利息、中途解約可能有損失或無法拿到複利增值等,避免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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