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豔、雷盈/台北報導】

2007.11.26 03:36 am
 


高資產父母贈與小孩財富時,一旦超過合法的贈與金額111萬元,可會會被課不少稅。對此,理專建議以「信託」方式贈與,不僅可省下大筆稅金,如果分配得宜,一毛錢都不用繳。

贈與金額若超過111萬元,怎麼辦?遠東商業銀行理財顧問張淑裕提供一個撇步,「父母以信託方式贈與小孩金錢,可以設定15~20年後再給,這樣可以壓低金額,減少課稅。」

張淑裕說,現在的1,000萬元,20年後可能只有700~800萬元的價值,「錢只會越來越少,不會越來越多,以前的10元很大,但現在的10元買不到什麼東西。」

因此,家長可以用信託方式,將現在要給小孩的錢,設定在20年後贈與,課稅值就會變小。

張淑裕說,根據郵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利率2%,按年複利折算現值的話,現在的1,000萬元,20年後約只值673萬元。

這樣看來,原先的1,000萬元,扣掉111萬元後,剩下889萬元,按照累進稅率,將被課稅130萬3,300元;但是變成673萬元後,再減去111萬元,成為562萬元,稅金只剩56萬4,400元。

張淑裕說,使用信託贈與,家長享有主控權,假設家長後來想把錢收回,只要在信託設定的給予年限到期之前,隨時可以解約,而且沒有任何課稅問題。

如此看來,信託贈與的彈性很大,不僅可以節稅,更可以隨時抽回,張淑裕說,「很多客戶都是這樣操作的。」

假設父親要給小孩1,000萬元,張淑裕建議家長兩人先各分一半,也就是爸爸500萬元,媽媽500萬元,然後設立20年後本金他益的信託,這樣算下來,只要被課26萬元的稅金。而與之前1,000萬元,要被上約130萬元的稅,已是天差地遠。

張淑裕說,她建議把這1,000萬元早早拆帳,分2~3年分開贈與,這樣就一毛錢也課不到。

不過張淑裕也提醒家長,如果家長每年以郵局帳戶存111萬元到小孩戶頭,假使給了5年後反悔想拿回,將被課稅,「這就等於小孩贈與爸媽一筆錢,也是要被課稅的。」

張淑裕提醒,只有信託贈與才可以拿回金額不被課稅,其他的贈與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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