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10.12 02:35 am
 


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RBC)計算方法將出現大幅調整,未來客戶申訴率將計入RBC比率計算,保險公司投資國外不同區域、幣別,也將適用不同的風險係數,體質較弱的保險公司,將因為新法上路使得資本適足率降低,而需要增資。

這次RBC制度修正,可促進保險業充實資本,有助於財務健全,並可提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精確度。新制度將於明年正式實施,金管會要求業者每半年就必須對外揭露,保戶對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將一目了然。不過,國外投資的風險係數改變,因為對業界衝擊較大,金管會將給業者一年的緩衝期,於98年才開始申報。

金管會昨(11)日通過「96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之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計算內容」,明年起,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將分三級揭露。三級分別為RBC比率200%以下、200%至300%和300%以上。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說,對於RBC比率未達200%的業者,金管會除了要求增資外,也將處分,如不准發行新保單等業務上的限制。

金管會指出,為了促使保險業重視申訴案件處理,以減少保險糾紛,因而將申訴率納入RBC比率計算中。申訴率超過業界標準值的最末五家,其在計算RBC比率時,要在其他風險的計算上加重5%。

另一項依幣別、投資區域計算風險,為修正原來外匯風險的風險係數,由單一係數改按美元、歐元、日圓等17種幣別,分訂不同係數,其中以美元風險係數最低;國外資產則由原來以「八大工業國」及「非八大工業國」的分類,改為以五大區域別,風險係數從低至高分別為全球區、歐洲區、北美區、新興及亞太區、其他區等。不過這項計算方法後年上路,明年業者還有調整資產配置的緩衝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幸福基金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