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葉憶如、曾桂香】

2007.09.14 03:10 pm
 


努力供養小孩,過好日子、受高等教育,但天有不測風雲,有個萬一,萬一父母不幸發生事故,意外或猝死,一旦保險理賠金下來,子女該如何管理這一大筆資金呢?

「哈利波特」第一集中,哈利在父母身亡後,只能由阿姨擔任監護人,但阿姨一家對哈利並不好,所幸哈利父母早有準備,哈利發現父母留下不少金幣,可供哈利生活一輩子,不少凡間「麻瓜父母」未能提前規畫,才導致很多家庭悲劇。而財富有限的一般父母,多半只有身故保險金,因此更需「信託」「保險金」。

中國人壽表示,運用「信託」方式可解決上述問題,因為「信託」方式即是為「保險金」加道安全鎖,有效保護孩子取得這筆財產,不致於遭他人濫用或孩子缺乏理財觀念而運用不當。

中壽指出,「身故保險金」規畫構想來自921大地震後,發生多起父母雙亡,理賠保險金被法定監護人領走卻未好好照顧遺孤的事件。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透過信託契約的約定,得以保障兒女 (身故受益人)衣食無虞,就像是延續父母的關懷,照顧摯愛的親人。

永豐銀行信託部經理秦澤惠指出,在他們經手協助規劃的案例中,發現每個信託背後都有一個故事,而信託服務的出現,往往能夠幫忙改寫故事的結局,劃上一個還算圓滿句點。

有個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永豐銀行的員工身上。2004年永豐銀行推出保險金信託商品,有位女性員工覺得商品立意良好,因此為自己設立了保險金信託帳戶,沒想到不到一年,這位員工突然發現自己身體不適,檢查之後,確定罹患癌症,治療不到半年,就被死神召喚。

這位同事當初保險理賠金的受益人就是小孩,她擔心一旦自己遭遇不幸,至少還有一筆理賠金可以照顧子女生活。因此當她過世後,保險金信託便發揮功能,每個月會從理賠金裡固定提撥生活費用到小孩的帳戶裡,再由小孩的監護人提領使用支付孩子的生活開銷,讓保險理賠金能夠達到專款專用的目的。

中壽表示,「保險金信託」規畫所產生的效益,擁有三項好處:好處一:成立信託免稅:由於是以子女名義成立信託,沒有贈與問題。好處二:成立費用低:信託成立時,僅收簽約費,信託管理費則在保險金匯入信託帳戶後才開始計收。好處三:產權保障:透過信託契約約定,可以確保財產權能於託人指示之日期及情形下才移轉予子女,避免第三者惡意侵占。

中國人壽表示,以保險金作為信託財產,是由保險金受益人(委託人)和銀行事先簽訂保險金信託契約,並向保險公司聲明將未來給付之保險金交付給銀行(受託人),由其來代為經管保險金,並依信託契約之約定分期給付予受益人或有條件式的給付予受益人,這項信託規畫就稱為「保險金信託」。也就是借重受託人的專業及經營能力來達到管理保險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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