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7.09.08

【朱漢崙】



    銀行業者競相投入開發財富管理事業版圖,民眾的理財方式除了自己下場投資股票,也有愈來愈多的新選擇。不過,此時卻發生理專為了衝業績獎金,而叫客戶把基金股票短線進出的現象,成為申訴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申訴類別,對此非常頭痛的金管會,想出的方式是,要求銀行對此類商品的最短投資期間予以規範,避免短線交易的情況出現。殊不知問題的根源是出在理專薪資結構的不合理,新的規定,更會使投資商品後的資金調度彈性,大受影響。


    的確,很多發現理專藉著鼓吹頻繁進出,來提高自己佣金收入的申訴的民眾會說,「如果這樣,乾脆自己去買股票短線進出不就好了?也不用委任理專購買基金商品投資!」但如果為了避免基金淪為短線交易工具,就把基金商品的最短投資期間綁死,萬一投資人臨時有急用,需要一筆錢時,這樣的限制,也同時綁死了資金調度的靈活性,有急用時無法藉此商品快速的籌到錢,反而是另一種的不方便。


    真要解決問題,倒不如檢討問題的根源所在─理專的薪給制度。台灣財富管理市場薪水行情有個特性,以民營銀行來說,一般來說理專底薪三萬元,剩下的部分,就靠對銀行的手續費貢獻來抽成,就是所謂的「業績獎金」,這些業績獎金,又訂有「級距」,例如,二○萬以內抽一○%,二○至五○萬抽一五%,越往上,抽成數就越高。


    所以理專當然希望客戶多買基金商品,或很頻繁的買賣,才能為自己荷包謀福利,因此誘使不少理專採取變相「撇步」,明明知道該基金的以往的投資報酬率非常高,可能有五○%以上,但為了賺基金的手續費、管理費,往往在該基金投資報酬率僅達一○%、二○%時,就要客戶先賣出該基金,或是先賣出再贖回,讓客戶多花手續費的冤枉錢。


    換言之,這是來自於薪資結構的問題,從限制商品與投資人著手,並非對症下,無助於層出不窮的推銷商品怪象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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