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股手針對海外所得新台幣100萬元可免稅建議:如果長期投資海外所得,以一般10年以上,每月定期定額1萬元,我想要獲利100萬元以下的,我想應該很少吧,因此100萬元應該只是一個假象的設定,如果超過的部分還是被課高額的所得稅,很多人一定會很嘔,因此如何避免掉這部分,只有透過其他的管道去囉.
















【經濟日報╱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

2007.08.25 03:11 am
 


最低稅負實施後節稅方法大不同,華南銀昨(24)日邀請林隆昌會計師為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資產的貴賓戶演講如何節稅。林隆昌提醒9月底前可先購買投資型保單節稅,投資比率可不受限,避免太晚買保單的風險。

華南銀指出,未來國內所得個人資產新台幣600萬元、海外所得新台幣100萬元可免稅,總計海內外共有新台幣700萬元的免稅額度,因此超出700萬元的高資產所得者最好提早規劃節稅。根據新規定,零至40歲購買投資型保單時,保障需大於保額30%,40歲到70歲的保障需大於保額15%,71歲以上保障需大於保額1%。

林隆昌指出,過去國人利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存款外國(法)人免稅、國外存款、國外基金利息、國外投資、保險給付等方法藏匿財產,但最低稅負制實施後,上述方式都要課稅,唯一免稅方法為保單的定額給付免稅。

金管會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買保單的投資與保障必須維持一定比重,而之前買的保單比率不受限,因此林隆昌建議,可在9月底前先簽名買好保單,而且可多簽幾張分散標的,之後再決定投資那些基金。

此外,若有居住海外的家人,也可藉此多買幾張買保單,因非居住者免稅保單的額度不受限,但是只能當死亡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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