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7.06.14 02:17 am
 


贈與金錢給小孩要注意了! 財政部賦稅署查獲一件重大補稅案,家長拿逾4000萬元給小孩買地蓋房子,但後來小孩只還了其中一部分的錢,沒還的款項被賦稅署認定為贈與,結果被補稅1000多萬元。

賦稅署主任秘書戴平郎昨天表示,部分民眾以為送給小孩現金、銀行存款或不動產,才需要申報贈與稅;實際上,如果是幫小孩「無償免除債務」或「承擔債務」,父母也都得申報贈與稅。也就是說,不論是幫小孩還債,或是讓小孩借錢免還,都得報贈與稅。

戴平郎說,,當事人出資超過4000萬元,給子女買土地以及蓋房子,雖然當時有立借據,但後來國稅局清查資金流向,發現受贈子女只還了其中一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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