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大戶購買投資型保單,身故被課遺產稅引發強烈爭議之際,近日,銀行財富管理部門傳出,大戶購買年金保險、身故之後,保險公司給付受益人的錢,國稅局也出手課徵遺產稅,客戶大震撼、銀行大忙亂。
  • 這筆給付,名目上是退還保費、而不是保險死亡給付,要課遺產稅,保險公司、理專、大戶忙成一團,年金險潛藏節稅大陷阱
  • 依照新規定,保險公司付給受益人的保險給付,要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稅捐機關很快就發現這筆近千萬元的大額保險給付。

保險公司若有給付保險金,不分金額大小,全部要通報給國稅局。在國稅局眼中,只要查到被繼承人有投資型保單,一律視為遺產總額的一部分課徵遺產稅;如果納稅人漏未申報,被發現就要補稅加罰。另外一般的保險也不全然免稅,國稅局會查核被繼承人如在死亡前短期內規劃、或帶病投保人壽保險,規避意圖明顯者,決定是否併入遺產課稅!


國內保單的七大缺憾!



  • 台灣的壽險公司倒店,保戶投保金額無法全數拿回,最高只賠300萬元,提前解約最多也只能拿回3萬元的解約金。
    (境外保單如ING荷蘭、AXA國衛、AIG美國、AIA友邦、Ageon的全美人壽等都是國際前10大保險公司,資產都超過新台幣10兆,非常安全與穩健!)
  • 國內保險公司的保險金無法避開最低稅負困擾,因為投保3000萬元以上超過部份要納稅。
    (境外保單理賠金只要不回台灣,財政部查稅困難)
  • 國內保險公司的保險金受益人不能規避遺贈稅,受益人本人又須要重做稅務籌劃。
    (境外保單創造免稅資產,可一勞永逸!)
  • 國內保險公司的保單不能全球理賠。
    (境外保單如AIG美國有130個國家、ING荷蘭有65個國家、AXA國衛有60個國家可協助售後服務)
  • 國內保險公司的保單不能規避台灣政經風險,一旦兩岸情勢擦槍走火、發生戰爭等,您的島內資產將等於零。
    (還是將資產移到境外存放比較安全!)
  • 國內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不能規避台幣風險。
    (畢竟新台幣不是全球通用貨幣。會因物價波動導致台幣貶值)
  • 國內保險公司6,000萬元的投保上限,有錢人都是上億的資產,哪裡能夠提供足額規避遺產稅的保單?
    (富人熱中境外保單,2005年起國人購買境外保單的資金,每年突破一千億元)

詳細報導如下:











工商時報  2007.06.06



破天荒! 年金險要課遺產稅


繼大戶購買投資型保單,身故被課遺產稅引發強烈爭議之際,近日,銀行財富管理部門傳出,大戶購買年金保險、身故之後,保險公司給付受益人的錢,國稅局也出手課徵遺產稅,客戶大震撼、銀行大忙亂。


    這筆給付,名目上是退還保費、而不是保險死亡給付,要課遺產稅,保險公司、理專、大戶忙成一團,年金險潛藏節稅大陷阱。


    退還保費 遺產稅上身


    這一陣子,一位銀行財富管理的大戶往生,三年多前,這位大戶購買一千四百萬元的新光吉祥年金險,當時全額繳清,每年領回九十八萬,但是,領回年金三年後身故,保險公司繼續把應付的錢,付給指定的受益人。


    依照新規定,保險公司付給受益人的保險給付,要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稅捐機關很快就發現這筆近千萬元的大額保險給付。


    沒想到,受益人很快就收到稅捐單位的稅單,要課遺產稅,而且,按照當初往生大戶所繳的一千四百萬元做基礎計稅。


    力圖翻案 靠行政救濟


    保戶問理專、理專問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查法條,各方心頭大震撼,現在還忙成一團,還在和稅捐機關洽詢,準備走行政救濟的路。


    針對這個案件,大戶圈暗潮洶湧,銀行界、保險圈全數警戒以待,因為長久以來,各方都認為買年金險,身故可獲死亡保險給付、免列入遺產計稅。


    這種年金險熱燒現象,這些年,由於退休議題熱燒,民眾大買年金險、規畫退休生活,同時,也有很多大戶人家,考量所得稅、遺產稅的問題,大額購買年金險,熱到最高點。


    保險公司人員估計,這些年,民眾買年金險的金額超過千億元。


    購買年金險的民眾,身故之後,保險公司付給指定受益人的錢,到底要不要課遺產稅?這個問題拿去問保險業務員、銀行理專、其它金融從業人員,大家都異口同聲說,不用課稅。


    至於一般民眾,不管大戶、散戶,也都認為保險給付不用繳遺產稅。


    但是,實務上,保險公司給的錢在名目上,叫做退還保費,而且,這次發生大戶身故事件,才發現稅捐單位針對這筆給付,是要課稅。


    長年以來,保險公司、理專掛在嘴上,告訴客戶,保險給付免稅的話,完全被稅捐機關推翻。


    前途難卜 保險業摒息


    未來,何去何從?一家保險公司人員說,潛藏的推拉力道,暗潮洶湧,衝擊重大,保險公司全數摒息等待,警戒因應,財管大戶更關切事件的發展,真的很恐怖。






富人為求隱匿,都把資金匯往海外,為求甚麼?


o         穩定的政治與經濟環境中持有資產.


o         透過極度機密方式確保個人資產安全.


o         固定且長期使資產成長壯大,對抗貶值.


o         簡易且迅速的運用資金.


o         擁有財產移轉的控制權.


o         指定遺產繼承人的選擇權.


資金匯往海外的戶頭,才是避稅、節稅最簡單及行得通的管道



  • 因為稅捐機關取證困難,投資人直接在海外投資所得只要隱匿不報,台灣的稅捐機關根本不可能知道,查稅更是難上加難。稅捐機關沒有課稅資料可以運用,個人海外所得的課稅難度就會升高。
  • 把資金匯往海外,而且通常一次不超過五十萬美元且不是密集性的匯出。
  • 因財政部對海外所得課稅有三年的緩衝期,而資金流程的查核期間為七年,因此高資產族群可利用換緩衝期間積極將資產轉移至海外隱藏,而將資產隱藏海外的最簡便方式就是購買境外金融商品。
  • 根據致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由於稅捐單位不易稽查國外資金,最近,不少有錢人都把錢到海外戶頭,或買海外保單、境外基金。
相信在最低稅負制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徵範圍於正式實施前,國內高資產族群定會利用這幾年的時間,經由不同管道將資金大舉匯出,隱藏在各大免稅天堂。因此可預期的是國內未核備的境外金融商品的種類與數量將會大幅增加,藉以滿足有資產隱藏及移轉需求的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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