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10.24 04:40 am
 


「保險商品審查新制」實施屆滿一年,依據保險局統計,過去一年來,僅有3%的保單採取核准制,97%的保單採用備查制,也就是保單設計好後直接開賣,送保險局備查即可。

上述數據顯示保險商品審查新制實施後,大幅縮減保險公司保單送審的時間,有97%不必審,讓保險公司更能掌握商品推出時效及商機。

不過,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必須要做好內控措施,金管會也加強抽查保單商品,若保險公司列為「備查」的商品有疏失,將予以處分,避免適用「備查制」的保險商品損及消費者權益。

保險商品審查新制是從95年9月1日開始實施,此制度最大的變革,就是將保單審查權回歸到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絕大多數商品都可採用「備查制」,唯有全新的保單、勞退年金保單與保證給付的投資型保單,必須採取核准制。

金管會昨(23)日發布統計,審查新制實施一年來,產險公司共送審977件,採核准制者計17件(占率2%),較去年同期的170件大幅減少90%,採備查制者計960件(占率98%)。

壽險業部分,一年來共送審2,511件,採核准制89件(占率4%),較去年同期的257件大幅減少65%,採備查制2,422件(占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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