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2007.10.17 06:46 am
 


台灣民眾愈來愈習慣向車商保代或保險經濟人購買保險,不過,這類投保方式的佣金卻高得嚇人,部分險種的保險佣金更達保險費的40%。不透明的費用,讓保費居高不下,已引起主管機關的注意,據了解,保險局研擬要將佣金費用「誠實揭露」的辦法,納入未來的保險法中。

金管會保險局副組長施瓊華指出,產險的平均佣金從10%到15%不等,壽險則較高,多高達30%、甚至40%,目前保險局已經要求業者儘量公告附加費用,下一步則是希望做到「佣金全數揭露」。

不過,施瓊華強調,要保險經紀人公告佣金,絕對不是干預市場,因為主管機關不會設定上限,而是由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與被保險人三方,以市場機制來決定佣金費用,主管機關不參與定奪,公告的目的是希望維護交易公平。

在保險經紀人實施揭露佣金以前,保險局希望公會扮演「整合」責任,自行研擬一套「制定參考的收費標準」。據統計,國內保險經紀人快速竄起,去年業務員擴充近5萬人,年成長率達29%,保險局希望透過法令來維護公平的市場機制,進而提升保險經紀人的社會形象。

全球前三大的Willis國際保險經紀人總經理曾力行表示,美國早已明定經紀人應「主動」揭露佣金費用,就連中國大陸也規範佣金不得超過8%,以保障被保險人知的權利。至於何時揭露,曾力行表示,通常在經紀人報價、確認承購或遞送保單時,由業務員或經紀人「主動」告知。

保險經紀人的服務,主要是協助被保險人洽保單契約、提供損害防阻服務、風險規劃與諮詢以及代申請理賠服務等,被保險人除了個人,還包括企業戶,過程中,被保險人通常不知道中間的佣金費用有多少。

施瓊華指出,目前並無保險公司直接向消費者收取佣金或報酬,多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因此,保費通常已經涵蓋佣金的成本;由於保險市場競爭激烈,消費者沒有支付佣金的習慣。若未來真由消費者支付,保費將面臨調整壓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幸福基金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