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08.30 02:33 am
 


民眾購買保險,第一分要填寫的文件就是「要保書」,各保險公司設計的要保書形形色色,內容五花八門,為了避免保險公司「該講的不講、不用講的寫一堆」,金管會決定統一格式,並要求在要保書內必須列出投保風險。

購買壽險、健康險、傷害險,都必須填寫要保書,內容包括保戶個人基本資料、告知事項與聲明事項等三大類。

首先,在個人基本資料部分,包括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資料,以及相關選擇項目,例如:同意保費自動墊繳和選擇紅利給付方式等。其次,在告知事項的部分,內容包括保戶的職業、兼業,最重要的是保戶的身體狀況,包括身高體重、過去一段時間是否接受健康檢查、有無異常情況、是否正在接受醫師治療或用藥,以及曾經罹患的疾病。保戶的身體狀況關係到保險公司是否要承保,以及保費要收多少,保戶一定要誠實告知。

最後在聲明事項的部分,保險公司必須要說明投資風險。例如最近金管會新通過的外幣保單,保險業者必須另外附上「匯率風險說明書」。依據金管會提供的範本,匯率風險說明書內容必須要有「本人瞭解保單是以外幣收付,持有本保險期間越長,匯率波動愈難預測,匯率風險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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