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7.11.16 03:59 am
 


銀行公會上網公告「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為防杜不當利益來源,公會嚴禁理財專員收受基金公司「佣金回扣」。

為刺激理財專員銷售基金量,各大基金公司也使出渾身解數,利用給理專「佣金回扣」方式,鼓勵理專幫自家公司拉抬基金銷售量,而且這種給佣金回扣方式,還會分「檯面上、檯面下」。

銀行理財專員透露,所謂「檯面上」的佣金回扣,就是基金公司在理專每募到一定金額的基金時,就對理專發一筆獎勵金,例如每募100萬元、獎勵金1,000元;募到1億元,獎勵金至少1萬元。據了解,這種檯面上的「獎勵金」,幾乎各基金公司都會發,許多銀行理專也當「外快」賺。

「檯面下」的回扣,就是理專私人幫基金業者多募某些基金的額度,例如某支基金熱不起來,基金業者就會找相熟的理專特別情商,希望他幫忙促銷。但這種做法,可能與基金公司和銀行合作的促銷專案「不同調」,因此,當合作的理專達成促銷量,有基金公司會招待理專出國5天4夜遊,或以其他方式回饋理專。

但銀行公會日前上網公告,財富管理最新自律規範,特別將理專及銷售人員從「其他業者」收佣金回扣,或接受招待等不當利益,視為從業人員的「道德風險」,今後將完全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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