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7.09.10 02:36 am
 


金管會預計11月底前完成相關法令修改,開放保險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代保戶操作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資金,屆時,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時,可以選擇的投資標的將更多,保險業也可增加手續費收入。

金管會官員表示,7月發布施行的保險法修正案,放寬多項業務範圍,包括保險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也就是保險業爭取多年的內部基金(Internal Fund)業務。金管會內部已展開相關法令修改作業,包括請公會研提國外作法等,預計11月底前完成。

保險業者表示,目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資金,都是由保戶自行勾選投資標的,如基金、股票或連結其他商品等,保險公司不能代保戶選擇,未來內部基金業務開放,等於保險公司可以從事代客操作業務,幫保戶選擇投資標的與組合。

據了解,過去曾有保險公司被查獲幫保戶包裝設計一些投資組合商品,被主管機關開單處罰。

金管會將配合保險法修正案的開放,修訂相關法規,包括投資型保單管理辦法、全權委託管理辦法等,開放保險公司從事內部基金業務。

內部基金跟一般投信基金不同,不能公開募集,對象限於保戶,類似私募型基金,內部基金在國外已相當普遍,國內多家業者也積極規劃內部基金業務。

金管會官員表示,保險公司可以從事內部基金業務後,績效好的保險公司,將可提高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吸引更多的保戶。

更重要的是,現在保險公司無法自行代保戶操作情況下,只能透過其他金融同業,如投信公司、國外發行機構等,將來自己代客操作後,這些手續費就可以變成自己賺。

對保戶來說,可以選擇的投資標的也更多,過去只能自行勾選,未來可以選擇由保險公司代為操作,若對投資理財較無概念,可以選擇交給更專業、且績效好的保險公司代為操作。

為維護保戶權益,金管會已請公會蒐集國外作法,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錢,跟保戶分離帳戶的錢,如何分清楚、如何避免利益衝突,及相關的風險控管機制,也需訂定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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