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7.08.17

【王信人/台北報導】



    公益信託因王永慶而聲名大噪,但會計師仍強調,信託可以解決家族爭奪財產的糾紛,及照顧弱勢,解決社會問題,功能很多,應廣為利用。


    很多會計師都不願視信託只是簡單的節稅工具,而寧願多宣導其公益、良善的一面,尤其在財產分配上,具有傳統分配遺產所做不到的功能。


    資誠會計師郭宗銘表示,歐美國家從十六世紀開始成立信託以來已有四百年的歷史,大部分是為了社會目的,我國從八十五年一月公布信託法以來,利用的人仍然很少,功能沒有發揮出來。


    台灣很多老一輩的人,把財產分給子女之後,老年生病之後就被棄養,晚景堪憐。如果能規劃把財產交付信託,在特定條件下再給小孩,比較不會有問題。又如被繼承人手上土地,死亡後分給五個兒子,再過一代,又要進一步細分下去,土地越分割越小,越沒有價值


    如果能善用信託,把土地交付信託,運用整塊土地,例如,蓋主題樂園、開發園區,其孳息再分配給受益人,可以避免細分。不過,郭宗銘分析,只要不是公益信託,一般財產信託委託人死亡後都一樣要課遺產稅,逃不掉稅負,但可避免兄弟鬩牆。


    勤業眾信副總經理胡榮一也樂於推薦信託,他說,遺囑信託最大特色是可給現在不存在的人,可以分給第二代、第三代的子孫。分配財產可以慢慢給,例如,等小孩上大學給一點,留學給一點,而不是一次給完,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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